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挖掘校内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作用,形成“人人为师,互促共进”的学习氛围,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武生院校内兼职培训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武生院培〔2015〕3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内兼职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选聘系列 (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3.学科专业带头人、模范教师、教学名师、新进教师导师、各类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教师等优先选聘。 (二)选聘系列 1.教学科研系列: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思政+”等教学、科研过程中有突出贡献,掌握本专业主要理论和方法、技术。 2.学生工作系列:有三年以上实践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或服务育人工作经验,系统接受过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学习或培训。 3.行政管理系列:具有教育类、管理类专业背景或三年以上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行政管理实践经验,掌握教育教学或管理科学的主要理论和方法、技术。 4.专业技术系列:具备某一专业领域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称,能系统开展某一项技术或技能的培训。 5.创新创业系列:对创新创业教育有一定研究和实践经验,能系统开展创新创业类一门课程或一个主题的培训。 二、选聘等级 我校初、中、高级内训师的聘用要求如下: (一)初级内训师:硕士学位或具有两年以上本职(专业、行业)工作经验,业绩优秀的教职工。 (二)中级内训师:博士学位,有中级职称的硕士,具备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高级技工。 (三)高级内训师: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具备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原有内训师中表现特别优秀者,担任现有级别内训师1年及以上,年均授课8课时及以上且培训评价平均满意度达90%以上者,可直接申请选聘高一级别内训师。 三、选聘办法及程序 选聘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校内训师总人数不超过70人。各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3名(个别专任教师较多的教学单位名额可适当放宽)。 各单位、各部门须对推荐人员进行严格初审,于4月10日前将《校内培训师选聘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内训师培训课酬按现有标准执行;学校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内训师考核评比活动,对成效突出的内训师予以奖励。 (二)聘期内,内训师每个学期应至少对相关专业或岗位的教师开展2次培训,每次不少于45分钟。 (三)内训师聘期一年,聘期到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关于内训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