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新进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工作,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2020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2020年度我校新进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往年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上年度培训考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年度考试,两科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报名重新参加本年度培训及考试)。 二、培训组织安排 (一)省高师中心培训安排 1.网上报名及考试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26日 学校确认时间:8月17日—27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39.100.64.169/ 考试时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12:00 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时参加考试。 2.培训内容、方式 主要对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个方面开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进行,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学习方式,突出实效与应用。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省高师中心指定的承训点(湖北大学)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个人自学 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 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初始密码为123456。线上学习时间:2020年9月3日—10月31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均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 (二)校本研修安排(新进教职工参加) 8月24日—28日开展线下校本研修培训,重点培训校情校史、教学管理、师德师风、科学研究等方面内容,并按百分制对每位新入职培训人员(含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省高师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省高师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学校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论文,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予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3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学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高师中心规定,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者免收考试费。培训教材费120元/套(自愿购买),参训学员可根据培训需要提前申请,由学校代为向湖北大学培训点统一购买培训教材。2020年新进教职工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然后从11月、12月的工资中分两次扣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89646806,15927141089。 岗前培训QQ群号:737133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