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本着“示范为主、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原则,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效教学示范,引领活力课堂”主题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效教学示范 引领活力课堂 二、活动对象 全体校内专兼职教师 三、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本学期末 四、活动组织与实施 (一)各学院结合日常听课情况,积极发现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的优秀教师,从中推荐1-2名教师开展院内示范课交流。 (二)每次示范课可邀请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专家进行听课,学院内无课专(兼)职教师均需参加观摩学习。示范课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利用已建成的教职工俱乐部,组织听课人员围绕示范课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给教师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分享、相互借鉴的机会。 (三)每次示范课活动可计算自主培训场次,示范课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人事处·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由人事处·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课堂测评,未进行课堂测评的示范课不计课时量、不计课酬。 (四)本次“高效教学示范,引领活力课堂”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培训及教师发展年终考核,未按要求开展的扣除年底考评分0.5分。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做好考勤记录。 (二)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要做好示范课的点评、跟踪、反馈,了解教师观摩后在实际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改进和提高情况。 (三)如参与示范课的教师有录像需求,可提前通知人事处·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四)每次示范课交流控制在45分钟之内,主讲人计算1课时量并参照《武生院校本培训讲(导)师工作报酬核算办法》(武生院培[2019]8号)中内训师标准付酬。 活动联系人:徐丽娜 办公电话:89649829 QQ:67988356 |